我公司代理记账覆盖经济的每一个行业,其主要有以下各种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向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企业: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个体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经营实体,由自然人投资,其财产属于个人投资者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债务无限责任。
5、合伙企业:指在本法范围内由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建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个体工商户:指生产资料为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者收入为个体劳动者自己支配的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和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个体工商户没有法人资格。
7、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形式向中国投资并依法确定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8、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或自然人控股并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9、代表处全称为外国企业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10、非营利性组织,是一类不以市场化的营利目的作为自己宗旨的组织。非营利性组织的团体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
A.公益性的团体组织,如基金会、社会志愿者协会、慈善机构等:
B.宗教类团体组织,如宗教协会、教堂、民间宗教机构等;
C.文教类的团体单位,如学校、研究所、教育部门、文艺团体等;
D.环保类团体组织,如绿色组织、动物保护者协会等机构;
E.消费者权益保护类团体组织,如消协、法律援助中心、社区业主管委会等。非营利性组织要运用传播手段将组织的宗旨、目标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告知社会公众,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影响力,获得广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组织的发展创造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的社会环境。